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意见(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1.
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为人民法院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服务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贯穿到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2.
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是回应人民群众对黄河长久安澜美好向往的重要实践。黄河保护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为人民谋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黄河优美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追求新期盼。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服务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守护好黄河流域的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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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2007年)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2008年)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
-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年)
-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
-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