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

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刑法条文
罪名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第2款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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