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2001年)
序号
司法解释名称
发布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波侨财产遗赠中国人应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1951年6月14日东法编字第2842号
已被1985年4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外侨案件如当地无外事处可就近与省市人民政府外事处联系处理的通报
1951年9月26日法督(一)字第5号
情况已改变,实际上已经失效
3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转知苏联废除苏联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禁令
1954年6月14日办秘发字第87号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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