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其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的口语考试。开展测试是促进普通话普及和应用水平提高的基本措施之一。
第三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测试等级标准、测试大纲、测试规程和测试工作评估办法。
第四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测试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制定测试的政策、规划,对测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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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增补阿尔寨石窟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2年)
-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2010年)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决定(2020年)
-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及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