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9年)

为促进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了第四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9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废止的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文 件 名 称
发布日期
1
新出报刊〔2004〕17号
关于开展报刊社记者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2004.1.8
2
新出图〔2003〕30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出版质量管理的通知
200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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