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是否存在“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问题的清理标准,我部决定废止《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文物字(85)第16号)等14个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化部
2016年8月25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