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自2005年以来,我国实施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采取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演出,组建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高校讲学,以及开展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等形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此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活动宗旨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给大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 活动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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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23年)
-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
- 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198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复函(2002年)
-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