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自2005年以来,我国实施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采取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演出,组建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高校讲学,以及开展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等形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此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活动宗旨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给大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 活动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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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9年)
-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2018年)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2011年)
- 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