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积极对接国家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还一定程度存在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概念不够清晰、制订程序不够规范、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现就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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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 公安部关于对彩弹枪按照枪支进行管理的通知(2002年)
-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2年)
- 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广播电视节目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2年10月16日)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长沙海关驻株洲办事处调整为株洲海关的批复(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