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