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8年6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维护法令统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应急管理部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应急管理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265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应急部
2018年6月4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标 题
发文字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2005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复函(2007年)
-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