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节能,是指在工业领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工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工业领域各个环节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高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业领域的用能及节能监督管理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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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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