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当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正在从试点应用走向全面普及,在凝聚社会共识、转变行业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标准体系、贯标广度深度、协同工作机制、社会认可度、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速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新型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和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为抓手,以构建数据驱动的系统解决方案为着力点,持续推动两化融合创新发展,培育制造业、互联网和金融跨界融合新生态,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转型动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体经济升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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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获奖证书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6年)
-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
-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2020年)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