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内河船舶是航行于我国内河水域以及河海交界区的船舶,主要包括客船、货船、工程船等,具有运能大、能耗低、成本低等比较优势,是我国船舶工业装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内河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在绿色化、智能化等方面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仍有差距。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关要求,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船舶工业、交通运输等规划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为导向,以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为重点,加强产业链协同,选取典型场景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应用,推动市场化运作、产业化集成、规模化应用,实现商业可持续,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制造强国、造船强国、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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