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第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国家鼓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文明的新闻信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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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
-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的批复(2006年)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2019年)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6年)
- 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此件有删减)(2023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