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公开本部门信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是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2020年)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
-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5年)
-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