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维护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外国航空运输企业、销售代理和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以及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为民航局)负责办理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的许可,并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及其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以及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授权对本辖区内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及其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以及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2023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4年)
- 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198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