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1月25日答记者问(2000年)
问:日前,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批准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对话伙伴国。请问中国为什么要以对话伙伴国身份加入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答: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于22日—23日在阿曼召开。在本次特别会议上,中国被接纳为该组织的对话伙伴国。我们对有关国家的支持表示感谢。
环印联盟自1997年3月成立以来,为推动地区经济合作,促进成员国共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虽然不是印度洋沿岸国家,但我们与联盟各国都保持着良好的政治关系,双方经贸合作具有很大潜力。
中国以对话伙伴国身份加入环印联盟后,将积极参与联盟的合作项目,促进成员国经济共同发展,增进中国同该地区国家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并愿与联盟各国一道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共同努力。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5年)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2005年)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6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