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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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监察规定(1996年)
-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07年)
- 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