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大会上的开幕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1年)
尊敬的同事们:
非常高兴和各位在美丽的黄浦江畔再次相聚。首先,我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公元2001年6月15日,将载入史册。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将宣告欧亚大陆一个新的区域性多边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的诞生。这是我们六国在深化合作的道路上迈出的历史性步伐。
5年前,从这里开始的“上海五国”进程,翻开了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关系史上崭新的一页。今天,“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必将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在新世纪的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我们将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这两个重要文件,将充分体现我们六国人民加强友好合作和矢志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的坚定心愿。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本次会议开成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盛会。
-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2017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5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2005年)
- 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
-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201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