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朱镕基(2000年)
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 朱镕基
(二〇〇〇年二月四日)
同志们,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中国人民的传统新年龙年来临之际,我们欢聚一堂,共贺新春佳节。
过去的一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奋力开拓,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隆重庆祝了新中国成立50周年,顺利实现了澳门回归祖国,极大地振奋了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显示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我们伟大的祖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
做好2000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我们要继续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失时机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我们将继续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保持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在这万家团圆的欢乐时刻,我们倍加思念海峡对岸的台湾同胞。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之后,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神圣使命,更加突出地摆在全国各族人民面前。我们将坚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八项主张,继续做好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各项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贯彻邓小平外交思想,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增进友好关系,积极发展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不懈的努力。
同志们,朋友们!辞旧岁、迎新春,我们对祖国的光明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再接再厉,团结奋进,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2002年)
- 关于公布《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的公告(201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03年)
- 关于增发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2013年)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1999年)
- 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