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根据《“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支持为主的具有明确国家目标的科技计划。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国家第三步战略目标服务。
第三条
863计划选择信息技术、生物和现代农业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航天航空技术、先进防御技术等高技术领域的若干个主题和重大专项作为发展重点,由科技部总负责并和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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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00年)
-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2016年)
- 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建设的几点意见(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04年)
-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2002年)
- 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