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201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规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现予发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
药 监 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92年)
- 共同开辟中菲关系新未来——习近平在菲律宾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18年)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及办公室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