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年)
经2007年10月26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局常务会议审议,我局决定废止下列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
《关于颁发统计专业证书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统培字〔1987〕437号);
二、
《统计检查特派员委派办法》(1988年11月24日,国家统计局统政字〔1988〕491号);
三、
《国家统计系统定期审计制度》(1990年5月28日,国家统计局统人字〔1990〕148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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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 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马马文同志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的通知(2007年)
- 江泽民主席致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妇女领导人会议的贺词(2001年)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庆阳地区设立地级庆阳市的批复(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二连浩特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