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年)
经2007年10月26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局常务会议审议,我局决定废止下列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
《关于颁发统计专业证书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统培字〔1987〕437号);
二、
《统计检查特派员委派办法》(1988年11月24日,国家统计局统政字〔1988〕491号);
三、
《国家统计系统定期审计制度》(1990年5月28日,国家统计局统人字〔1990〕148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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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2004年)
- “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1993年)
- 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2007年)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
-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