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
2.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