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12月31日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武警江西省总队吉安市支队井冈山市中队“井冈山爱民模范中队”荣誉称号的命令(2006年)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2019年)
- 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