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一) 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综合考虑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具体标准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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