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连续几年的药品(含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期间发生的大案和药害事件特别是郑筱萸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一)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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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通知(1999年)
-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
-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年)
-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