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连续几年的药品(含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期间发生的大案和药害事件特别是郑筱萸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一)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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