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王 毅 国务委员
成 员: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罗照辉 外交部副部长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王志刚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黄树贤 民政部部长
傅政华 司法部部长
刘 昆 财政部部长
陆 昊 自然资源部部长
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王蒙徽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部长
鄂竟平 水利部部长
韩长赋 农业农村部部长
钟 山 商务部部长
雒树刚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马晓伟 卫生健康委主任
易 纲 人民银行行长
郝 鹏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肖亚庆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统计局局长
王晓涛 国际发展合作署署长
李宝荣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局长
白春礼 中科院院长
刘雅鸣 气象局局长
章建华 能源局局长
张建龙 林草局局长
苏全利 铁路局副局长
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民航局局长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0月7日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200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的决定(2022年)
- 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2001年)
- 中央人民政府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发出的公函(2022年)
-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