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杨 晶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王 勇 国务委员
成 员: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江小涓 国务院副秘书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孟 扬 国务院副秘书长
高 雨 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办督查室主任
张纪南 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主任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二、 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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