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2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请示》(冀政〔2000〕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编后的《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邯郸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南部地区中心城市。邯郸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要不断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邯郸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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