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豫鄂陕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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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21年)
-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3年)
-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8年)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2003年)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