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完善质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审议重大质量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质量强国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质量强国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全国“质量月”活动等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质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勇 国务委员
副组长:罗 文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王志清 国务院副秘书长
林念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毛定之 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
赵泽良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郑富芝 教育部副部长
张雨东 科技部副部长
徐晓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张春生 民政部副部长
左 力 司法部副部长
朱忠明 财政部副部长
凌月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张小宏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徐成光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刘伟平 水利部副部长
马有祥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盛秋平 商务部副部长
杜 江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李 斌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宋元明 应急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彭华岗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
张际文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道树 税务总局副局长
田世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盛来运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邓波清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副署长
吴曼青 工程院副院长
周 亮 银保监会副主席
胡文辉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 伟 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黄 荣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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