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复函(2002年)

中国科协:
你们《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建议》(科协发办字〔1999〕31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提高全民科技素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式对科技知识普及和科学素质培养做出总体规划和系统安排,具有重要意义。
二、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时间跨越50年,覆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个年龄段的不同人群。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科技、教育基础差异较大,科技素质现状不同,不同行业对科技素质的要求也各有侧重。因此,提高科技素质的工作也应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长远规划,也应有近期目标和行动措施。请你们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民科技素质标准以及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提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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