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全国春季造林由南向北渐次展开,正是造林关键时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在防疫条件下做好今年春季造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造林绿化是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扭转生态脆弱状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进人民生态福祉、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造林绿化,确保完成2020年计划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决战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积极有序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
抢抓时机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要按照疫情科学防控、分类指导的要求,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积极有序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低风险地区要抢抓当前造林黄金时节,加快造林绿化进度;中风险地区要合理安排造林任务,错时开工、错峰作业、分散施工,安全有序开展春季造林绿化。要创新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审批形式,采用函评、视频会议、网上审批等方式,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对需要招投标的造林绿化项目,要尽量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依法采取简易招标等方式,加快实施进度。全力做好造林种苗调剂及物资调运工作,灵活运用各类用工信息平台,做好用工需求对接,有序组织春季造林用工。要发挥造林绿化生态扶贫优势,组织动员当地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就近更多承担造林绿化任务,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积极推广使用机械造林整地,缓解造林用工短缺难题,提高生产效率。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2014年)
- 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9年)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
- 关于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情况的报告(2003年)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2018年)
- 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