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摸清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现状,推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对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平台201个,其中省级平台30个、地市级平台42个、区县级平台129个。除核查各平台功能是否可用外,还抽查了企业设立登记、教师资格认定、排污许可证核发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共计865个。
截至2017年8月底,已有2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其中16个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平台功能方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海南等地区平台搜索、注册、咨询等功能有效可用的比例在80%以上;服务事项方面,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贵州、宁夏等地区平台80%以上的服务事项规范性、实用性、准确性较好。此外,浙江提出“最多跑一次”、江苏提出“不见面审批”等,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实效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 主要问题

各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的同时,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服务信息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平台作用的发挥,有的平台甚至办不成事。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