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春节、元宵节(以下称“两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据预测,今年“两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集中、出游形式多样。“两节”期间,各地将举办庙会、演出等活动,形式多、规模大、群体集聚度高,还有临时摊点多、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点和安全隐患。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深刻汲取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及类似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针对旅游工作的特点,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 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要落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明确旅行社和一线从业人员对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对于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坚持旅游安全属地化管理,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有关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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