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开工报告的批复(2001年)
国家计委、铁道部:
《国家计委关于审批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工程开工建设的请示》(计投资〔2001〕10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2001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05次总理办公会讨论了青藏铁路建设方案,对该项目的运量、主要技术标准、设计原则、主要建设方案、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经济评价等方面又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意该项目开工报告。
修建青藏铁路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加快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西藏自治区同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增强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为西部大开发作出贡献。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 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试行)(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6年)
-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2014年)
-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1999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