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1号(2016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8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年)
-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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