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2004年)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国发〔200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东西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实践。自1996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东部15个省(市)积极行动,对口帮扶西部11个省(区、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了东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在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国务院决定,授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合作处等69个单位“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开枝等66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东西扶贫协作再创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各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促进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共计135个)
一、 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共计69个)
北京市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合作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经济委员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天津市
天津市河东区经济联络局
天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辽宁省
辽宁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抚顺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对口云南帮扶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经济贸易处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
江苏省经济协作办公室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江苏省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苏省苏州市对口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
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
福建省新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
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山东省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寿光市孙家集街道三元朱村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川省
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
贵州省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政府
云南省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乡人民政府
陕西省
陕西省宝鸡市苏陕办
陕西省延安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甘肃省
甘肃省天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甘肃省定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青海省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勒县人民政府
大连市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大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教育局
厦门市
厦门市对口支援办公室
厦门市财政局
青岛市
青岛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卫生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珠海市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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