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民航总局、国家经贸委: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民航总局〔2002〕98号)收悉。现就组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章程》。
二、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是以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成员包括10个全资企业和6个控股企业。集团公司组建后,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改组和规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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