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现就积极应对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东北三省要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辽宁、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下称三省人民政府〕负责)对东北地区投资营商环境定期进行督查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负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19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2010年)
-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