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鲁政发〔1999〕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济南市是山东省省会,华东地区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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