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沈阳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沈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4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加强沈阳经济区各城市分工协作,发挥沈阳市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吉林省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2004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9月4日答记者问(2001年)
-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年)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
-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