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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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2012年12月)
-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 国务院关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2021年)
-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2024年)
- 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2006年)
-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16年)
-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