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9年)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拉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富有鲜明历史文化特色和浓郁民族风貌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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