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海洋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二、 天津市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是我国北方地区面向东北亚和太平洋的重要门户。全市海洋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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