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
二、 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7.05平方公里,由五个区块组成。区块一规划面积11.4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峰高街道庙山村小河家岩,南至万福寺水库、枇杷屋基、青岗山、碉楼房子,西至新店子、钟家湾、封门寺,北至成渝铁路、荣峰河及成渝高速公路;区块二规划面积1.4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峰高街道启明路,南至成渝高速公路,西至成渝铁路及成渝高速公路,北至成渝铁路;区块三规划面积2.6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永荣中学以西600米、金银拗,南至成渝铁路,西至安富街道通安村委会办公楼,北至燕家老房子、永荣矿业公司自用铁路;区块四规划面积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侧广顺街道碾子村渡口,南至濑溪河,西至濑溪河支流小溪,北至成渝铁路;区块五规划面积1.3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广盘公路,南至成渝高速公路,西至安荣路,北至麻雀岩水库(双龙湖)1公里。各区块的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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