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承德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9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承德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冀政呈〔201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承德市以城市群水源涵养功能区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
承德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水源涵养功能不稳固、精准稳定脱贫难度大等问题,集成应用抗旱节水造林、荒漠化防治、退化草地治理、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互联网+智慧旅游”等技术,实施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绿色产业培育、精准扶贫脱贫、创新能力提升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全国同类的城市群生态功能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三、
河北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支持承德市全面落实和实施好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标。
四、
科技部要会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承德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
示范区发展规划、建设方案等事宜,请河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会同相关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国务院
2019年5月6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95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