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
二、 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4.2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曲江镇王舍村,南至赣江,西至火炬大道、尚庄街道北坑村,北至曲江镇王舍村,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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