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2008年)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举全国之力,加快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并使各地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序开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机制。
一、 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
(一)
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有关省市积极为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受援地区树立地方为主的思想,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互帮互助,苦干实干,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二)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战略,中央统筹协调,组织东部和中部地区省市支援地震受灾地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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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51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2013年)
- 加强对外合作出版管理的暂行规定(198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2017年)
- 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200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9年)